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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外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外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1.考生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音乐类统考合格证。

  2. 考生必须校考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浙江省为二段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浙江省为一段线)的60%折算。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5.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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