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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7年音乐学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福州大学2017年艺术类音乐学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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