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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泰山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省外艺术类本科招考说明

  录取原则

  1.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音乐学(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含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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