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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安康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为:

  ①组织校考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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