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外省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程序
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
1.考试程序:
①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三个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
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
③各专业均不考视唱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