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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湖南省校考招生安排

宁波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湖南省校考招生安排

 

 湖南省专业校考具体事宜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

1月16日-17日

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我校校考只接收湖南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其余根据湖南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方式执行。

 

(三)考试方式

    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考试内容如下:

    1.视唱练耳作品1-2首;

    2.声乐作品或器乐(包含钢琴或其他乐器)作品自选1首;

    3.加试选项:声乐的考生加试器乐作品1首,器乐的考生加试声乐作品1首。

    考试总计时长不超过5分钟。

    成绩比例:视唱练耳满分为15分,声乐作品演唱或者器乐作品演奏满分为75分,加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1日前通过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nbu.edu.cn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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