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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新疆音乐类、舞蹈类本科招生考试科目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新疆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科目

 

招生考试科目

专业

招生类别

学制

科类

考试科目

音乐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兼招

主专业(两首)、副专业(两首)、乐理、视唱、练耳、舞蹈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音乐表演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文理兼招

主专业(三首作品)、乐理、视唱、练耳

民考汉

本科四年

双语班

本科四年

舞蹈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兼招

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注:主、副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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