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省外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则优先专业志愿。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文化;
2、各类专业仅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3、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