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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舞蹈学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与要求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舞蹈学专业本科招生考试科目与要求

 

舞蹈学专业

    一试通过者进入二试,二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100分)。

    一试:(按100分计)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测试(占2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8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

    二试:(按100分计)

    ◆技巧组合(占20%):自选一舞种技巧,1.5分钟以内完成;

    ◆即兴:音乐即兴(占2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允许穿演出服及化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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