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演唱类考场钢琴伴奏说明
演唱类相关考场钢琴伴奏事宜
1.声乐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民族声乐系、音乐教育学院、大连校区演唱类相关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考生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或清唱;考生不得使用 CD 等电子设备伴奏。
2.考生自带的伴奏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凭考生准考证到我院主校区综合楼一楼办理伴奏人员工作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