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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定原则

  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定原则

  按照教育部要求,现对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合格名单、认定原则和分省计划进行公示。考生个人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一、资格认定原则

  (一)绘画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校考各科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27分。

  (二)书法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31分。

  (三)音乐学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报考声乐类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615.6分;

  3.报考器乐类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521.9分。

  其中,音乐学初试、复试合格名单确认原则如下:

  1.初试:按初试成绩,声乐类、器乐类分开全国排队,分别淘汰末位10%。

  2.复试:按复试成绩,声乐类、器乐类分开全国排队,声乐类淘汰末位30%,器乐类淘汰末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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