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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考试科目及分值

西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科目

分值

备注

美术与设计学类

素描

100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速写

100

色彩

100

音乐学类

初试

基本条件测试

合格、不合格

1)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2、3。

乐感测试

100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100

复试

基本乐理

100(笔试)

视唱练耳

50(面试)

声乐演唱

25(面试)

舞蹈表演

25(面试)

舞蹈学类

初试

面试

60

基本条件测试

140

复试

艺术素养

110

专业能力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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