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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所有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校考合格证。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75%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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