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与内容
考试科目与内容
音乐表演(歌舞)专业分初试、复试。
初试内容包括: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自选舞蹈一段、动作模仿、朗诵。
初试结论为通过、不通过。初试通过者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自选舞蹈一段、即兴命题表演、听音模唱和视唱(其中听音模唱和视唱考试单独设置考场,与复试专业考试同步进行)。
复试成绩中自选歌曲占35%、舞蹈占35%、即兴命题表演占20%,听音模唱和视唱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