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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8年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四川大学2018年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

  2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

  3 、对于达到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的进档考生,校考省份按折算加权后的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折算加权方法为:

  专业总成绩 = 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满分&pide; 省级统考满分× 50%+ 校考成绩× 50%

  四川省、重庆市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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