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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录取原则

  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①音乐学专业外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分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方向按照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术科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表演专业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分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作曲方向按照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术科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按照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术科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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