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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香港国际竹笛邀请赛7月香港开赛

机构
香港艺术联会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机构
青苗琴行(香港、内地及海外)
香港青苗中西艺术表演团

协办机构
赵松庭笛子艺术研究会
新加坡笛子学会
香港竹笛学会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竹笛学会
安徽省音乐家协会民族管乐委员会
台湾琴园国乐团
香港竹韵小集有限公司
笛友之家网站
《中国竹笛》杂志
嘉浩国际艺术交流协会
(排名不分先后)

支持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

赛组织委会名
组委会主席:黄伟达
组委会副主席:蒋国基、詹永明
比赛统筹 : 许俊杰
秘书长 : 蔡林生
副秘书长 : 邓世晖(内地) 许俊杰(香港及海外)
评审委员会主任:蒋国基
执委会主任:邓世晖
大赛评委会监审组:林谷珍、周可奇、徐登朝、杨伟杰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陈超澎、林雅芬、丘霭雯、张栢鸿
(排名不分先后)

赛顾问
蒋国基、詹永明、王次恒、孙永志、朱文昌、荣政、林谷珍、谭炎健
邓世晖、余占友、刘铁男、江军方、叶绍安、鲁宏明、周可奇、张帆
杨伟杰、谢闻吉、徐鹏、陈子旭
(排名不分先后)

一、大宗旨
本会通过举办本届竹笛邀请赛,致力打造大中华地区两岸四地地笛界相互交流与学习的高质量平台,同时有助于发掘一些具有高水平音乐素质和优秀竹笛演奏才能的音乐人才,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继而普及、发展和繁荣民族音乐艺术,促进竹笛与葫芦丝的发展及传承。

二、活动日期
2013 年7月29日至 8月 3日

三、比形式
1)笛子业余组
儿童A 5-8 歳 ( 2/7/2004 — 1/7/2008 )
儿童B 9-11歳 ( 2/7/2001 — 1/7/2004 )
少年A 12-15歳 ( 2/7/1997 — 1/7/2001 )
少年B 16-18歳 ( 2/7/1994 — 1/7/1997 )
中青年 19-30歳 ( 2/7/1982 — 1/7/1994 )
成年组 31岁或以上 ( 1/7/1982 或以前 )

2)笛子专业组
儿童 9-11歳 ( 2/7/2001 — 1/7/2004 )
少年A 12-15歳 ( 2/7/1997 — 1/7/2001 )
少年B 16-18歳 ( 2/7/1994 — 1/7/1997 )
中青年 19岁或以上 ( 1/7/1994或以前 )

3)葫芦丝组
儿童A 5-8 歳 ( 2/7/2004 — 1/7/2008 )
儿童B 9-11歳 ( 2/7/2001 — 1/7/2004 )
少年A 12-15歳 ( 2/7/1997 — 1/7/2001 )
少年B 16-18歳 ( 2/7/1994 — 1/7/1997 )
中青年 19-30歳 ( 2/7/1982 — 1/7/1994 )
成年组 31岁或以上 ( 1/7/1982 或以前 )

4)广东音乐(笛箫)独奏曲组
不限年龄

**拥有专业乐团工作经验及修读或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之学生不得参加业余组各组别比赛,如本会发现此情况将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之权利


五、比曲目及要求
1)笛子及葫芦丝组
参赛者自选曲目一首,乐曲限时为6分钟,伴奏形式只限伴奏光盘(CD格式)或钢琴

2)广东音乐(笛箫)独奏曲组
参赛者自选一首传统广东音乐曲或以广东音乐素材改编创作的曲目

六、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
所有组别均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及表演奖;
比赛评分方式以达标为计分方法:
95—100分金奖
90―94分银奖
85―89分铜奖
80―84分优秀演奏奖
75―79分表演奖

2)奖励方法:
各组别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本会将获颁发奖杯、证书及名家制作竹笛;
各组别优秀演奏奖、表演奖的选手本会将获颁发证书;
本会特设“优秀导师奖”、“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奬”;
**本会将邀请专业组金奖最高分得奖者参与《名师及新生代音乐会》演出

七、参赛资格及名方法
1)选手要求
参赛者须为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竹笛专业演奏者、爱好者,年龄性别不限;参赛者必须持有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所属国家护照
2)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
截至2013年6月30日

2、参赛者须填妥大赛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所属国家护照复印本、证件照片两张,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地参者:深圳市福田福田口岸商业广39-41号青苗琴行
香港及海外参者:香港新界葵芳新都会2期公大1512

**请勿在信函中夹寄现钞,以免遗失
**表中所填地址务必为任何情况下均可保证接收的地址,所留电话号码务必为白天通讯并可及时通知选手的号码
**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父母或监护人需在报名表上签署,以示同意#p#分页标题#e#

3、比赛费用须要于2013年6月30日前缴款到下列银行帐户,抵达报到时请出示银行的汇款回执单,如报到时未能出示汇款回执单,本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地参者交方式如下:
户口名称:黄伟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和平支行
帐户号码:6222024000021020645
**汇款单请务必填写参赛选手姓名并注明“组别、联系电话”

香港及海外参赛者交纳方式如下:
户口名称:香港藝術聯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帐户号码:01235100037236
**汇款单请务必填写参赛选手姓名并注明“组别、联系电话”
**香港参赛者可寄划线支票至本会,抬头为“香港藝術聯會”

4、比赛费用:
所有內地及海外参賽者和陪同人員均需透過本公同代
地参
每位人民币3,500元
费用包括比赛报名费,音乐会门票,深圳一天酒店接待,香港五天四夜三星级酒店,酒店往返比赛场地、观光及购物地点的车费,海洋公园门票,笛箫制作家讲座及参赛者交流会等。

海外参
每位港币4,000元
费用包括比赛报名费,音乐会门票,香港五天四夜三星级酒店,酒店往返比赛场地、观光及购物地点的车费,海洋公园门票,笛箫制作家讲座及参赛者交流会等。

香港参
每组别参赛费每位港币500元
费用包括比赛报名费,音乐会门票,笛箫制作家讲座及参赛者交流会。

者陪同人
内地陪同人员每位人民币2,900元
海外陪同人员每位港币3,500元
费用范围除了不包括比赛报名费外,大致与内地及海外参赛者相同。

如果参赛者报名参加两个组别或以上赛事,每项目另收:
人民币400元或港币500元

1)所有内地及海外参赛者必须透过本会安排住宿及行程等服务
2)如需单人房,每房间另加人民币1600元
3)本会会按情况安排入住2-3人房间,参赛者务必遵守本会一切安排,不得有任何异议
4)所有费用不包括来回机票及伙食费,内地及海外参赛者必须自行抵逹深圳及香港

5、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香港及海外
电话:(+852) 64020940 许俊杰 (+852) 91677799 林雅芬
传真:(+852) 27851781
电邮: huichunkit2003@gmail.com
地址:香港新界葵芳新都会2期办公大楼1512室
中国内地
电话:(+86) 13757108349 邓世晖 (浙江) (+86) 13570293126 陈碧梅 (深圳)
传真:(+852) 27851781
电邮: huichunkit2003@gmail.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口岸商业广场一楼39-41号青苗琴行

八、比赛须
1)各组别赛事于香港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2)业余组比赛由三位或以上评委评分
3)专业组比赛由七位或以上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剩
余评判所评之平均分为该参赛者的比赛成绩
4)拥有专业乐团工作经验及修读或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之学生不得参加业
余组各组别比赛,如本会发现此情况将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之权利
5)参赛者伴奏形式只限伴奏光盘(CD格式)或钢琴;
伴奏光盘请提前邮寄至组委会联络地址或在抵港当天递交本会工作人员;
如需钢琴伴奏请自携伴奏人员,本会只提供钢琴以供使用
6)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获奖名次
7)组委会对决赛选手以本次比赛名义所制作的影像制品拥有有广播、电视演
出权及其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8)大赛组委会保留本章程最终解释权
、活动安排 (定)
7月29日
内地参赛者于深圳全天报到,并入住指定酒店;
晚上组委会与各领队见面会
7月30日
内地参赛者早上出发香港,并入住指定酒店,安排游覧名胜及购物地点;
海外参赛者香港全天报到,并入住指定酒店,安排游覧名胜及购物地点;
评委及大赛组委会召开工作会议
7月31日
接送参赛者前往比赛场地进行各组别比赛
8月1日
早上笛箫制作家讲座,下午参赛者交流会,晚上名师及新生代音乐会暨颁奖典礼
8月2日
游覧海洋公园,晚上自由活动
8月3日
接送内地参赛者回程深圳解散;接送海外参赛者到达香港国际机场解散

2013 香港国际竹笛邀请赛组委会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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