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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艺术系期初教学检查通知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质〔2013〕11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学院定于2013年9月4日-9月20日(第1周到第3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

  1、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按时上下课。

  2、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案等。

  3、学生预警情况: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并将名单于第4周内报教务部。

  4、开学初补考工作:

  (1)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加强巡视,防范考生作弊,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重申监考工作规范,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

  (2)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

  5、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及归档(试卷由系内自行装订)。

  6、收齐教师教学手册,并检查填写情况。

  7、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各系(部)检查实验设备和设施,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

  二、检查形式

  1、各系、部自查

  请各系(部)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检查工作,并记录存档,填写自查表。

  2、学院抽查

  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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