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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声乐教学大纲

  说 明

  一 、课程性质和定位

  声乐是音乐学系音乐教育专业中的一门具有较强技术训练特点的主干课程,是训练学生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的重要必修课。

  二 、教学目的和任务

  1. 了解声乐课程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发展历史。

  2. 了解和认识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建立正确的声音概念。

  3. 学会和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具有一定的演唱技能技巧。

  4. 学会正确的分析和处理风格各异、类别不同的声乐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范唱能力。

  5. 掌握童声及变声期歌唱发声的训练方法。

  6. 具备中小学音乐课的唱歌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声乐辅导工作。

  三 、 教学建议:

  1. 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声乐的基础知识和一般理论。

  2. 在教学中注重歌唱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训练。

  3. 在教学中,要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4. 重视歌唱发声的整体感,要求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5. 继承和发扬我国民族艺术的优秀传统,借鉴外国声乐艺术的精华,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采取每学期考查,每学年考试的方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上课情况及学习情况随堂进行(也可采用音乐会演唱形式)。考试采用音乐会演唱形式,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由声乐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体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五.课程总课时

  该课程共设六个学期,每生98课时。

  教学内容

  1. 声乐理论基础知识(4学时)

  a:声乐的发来源及发展知识

  b:歌唱发声器官的构造,原理,歌唱机能的运动及肌肉的配合

  c:歌唱心理知识讲解,发声器官保健卫生常识

  d:童声嗓音特点,变声期保健等常识

  2. 发声练习(20学时)

  a:发声练习是声音训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不同程度,由浅入深,从易到难,掌握好音程音域的尺度,有利于学生良好发声方法的建立。

  b: 可采用中国传统汉语中的六个元音 a ,e ,i ,u,u及声韵结合的汉字进行练习,也可才用西欧传统的a,e,i,o,u五个字母进行练习。

  3. 练声曲(20学时)

  a: 练声曲是声乐教学中提高声乐技能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进一步完整演唱作品的准备阶段,通过它逐步解决唱词准确和技能技巧锻炼等问题。

  b: 可选择适合我国民族特点,具有一定民族风格的练声曲。

  c: 可根据学生自身情况,自编练习曲。

  4. 歌曲(54学时)

  a :选择不同历史时期的创作歌曲、民歌、歌剧选曲(以中国歌曲为主)等,以及部分优秀的外国歌曲为基本教材。

  b:不断挖掘、发现、补充反映现实的,具有一定训练价值和效果较好的优秀创作歌曲。

  第一阶段 [一年级](34学时)

  [教学要求]

  1、 明确歌唱发声的基本要求,初步具备正确歌唱的状态,包括正确的呼吸,喉咙的打开,下颚与舌根的松弛。

  2、 具备松弛的自然音区,掌握气息支持声音流畅的较稳定的中声区。

  3、 基本掌握音准、节奏、歌唱中咬字、吐字清楚。

  4、 能较自如的胜任作品所具备的音域,能够较流畅的演唱作品的极限音。

  5. 要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并能声情并茂的进行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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