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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关于报送“文化部音乐作品(民乐)评奖”参赛作品通知

  关于报送“文化部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门: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的通知》(办艺函〔2013〕379号)文件,“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的作品报送工作即日开始。

  本次评奖分“管弦乐作品”和“独奏、重奏及其他形式组合”2个组别,请各相关系、部门积极组织师生申报,仔细阅读评奖章程,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不需盖章)、作品乐谱(五线谱,10份,不含作者姓名)、作品文字介绍1份,CD光盘1份、彩色半身近照3张(4cm×5cm),作者证件复印件1份。

  上述申报材料请各相关系、部门汇总,并填写《各系、部报送作品汇总表》(附件3),经系、部门领导签名、盖章后,于2013年12月18日(周三)前一并送交院办,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联系电话:3146分机。

[附件1文化部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报名表.doc] 
[附件3第十八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各系部报送作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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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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