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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周(2014年1月12日—2014年1月17日,如有特殊情况部分课程会安排到第18周考试),为提前充分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考试课程清单(见附件1),将进入考试周的课程清单反馈回教务处运行科(办公楼109),纸质版需经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截止日期为第8周星期二(2013年10月29日)。

  原则上要求每个行政班学生至少有一门课程进入考试周进行考试。

  2、提前考试课程的申请流程为:任课老师填写《湖南大学课程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学秘书每周一次(第17周后不再办理)集中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不接受任课教师单独申请办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及监考安排工作由开课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负责。

  南校区办理地点为办公楼109。

  北校区办理地点为二教4楼到5楼之间的夹层406。

  申请表请注明考试班级人数和总人数,一式三份,一份存学院,一份存任课教师,一份存教务处运行科。

  3、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办理时间至第10周星期二(2013年11月12日),提交至少两套纸制试卷并提供电子版。第10周前考试的课程考试试卷至少于考前两周提交。

  南校区的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考试服务中心(前进楼107)办理。

  北校区的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北校区教务办(二教4楼到5楼之间的夹层406)办理。

  4、领取试卷

  提前考试的试卷(南北校区)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考试服务中心(前进楼107)领取。

  进入考试周的试卷,北校区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北校区教务办(二教4楼到5楼之间的夹层406)领取;南校区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考试服务中心(前进楼107)领取。

  5、严格执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第五章关于请假旷课扣分的制度:

  学生上课请假累计达学期课程学时数五分之一,扣减该课程学期成绩百分之十,达四分之一者,扣该课程学期成绩百分之二十。

  学生一学期中某课程请假超过三分之一,或旷课4课时,该学期此课程不能参加考试,不计成绩。

  对于扣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任课教师应于最后一次课当堂公布并填写汇总表报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课程科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6、成绩录入工作

  所有课程的平时成绩(包含考勤、日常测验和大作业等的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请任课教师于测验结束后一周内上传至课程中心内的课程网站,以供学生查看和下载(具体上传方法见附件4)。

  提前考试的课程总评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为考试日后两周内,考试周考试及其它考核课程的课程总评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1月24日。

  7、考后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后将批阅过的试卷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归档。

  提前考试课程的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日后三周内,考试周考试课程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周后一周内。

  未按期归档试卷的请各开课学院登记并报教务处质量科(办公楼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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