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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教学管理规则

  音乐学院教学管理规则

  本系教学质量由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共同管理。

  1、 按《内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要求,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及科研任务。

  2、 按照我院关于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本系实际状况,及时做好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编定工作。

  3、 承担相关专业与各专业学生的辅导任务。

  4、 完成学院、系上临时安排名项演出、教学科研等任务。

  教学管理制度

  1、 听课制度:

  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按学院规定每月听课不得低于2次。力求做到:听课前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大纲和计划的要求,了解教材主要内容。做好听课记录,每月26日交系教学秘书。听课后查对教案,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各教研室要适当安排教师相互听课 (特别要安排教龄较短的教师听本专业的“超前课”),做好听课记录,组织本室人员进行教学的讨论,接受系主任、教学秘书的检查。

  2、查课制度:

  每期由系教学秘书安排各教研室以上干部参加,组成系查课小组,凡教师上课时间均安排进行检查,实行轮流值班制,并认真填写《教师考勤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3、教师教案检查制度:

  教研室主任务负责本室任课教师教案的检查(半期);全系于每期结束时统一组织教案检查(期末)。各组检查后要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每期进行一次优秀教案的评选。

  4、学生评教制度:

  每学月由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召集各班学习委员或有代表性的同学,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由教学秘书汇总、存档。

  5、临时调课制度:

  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课,需到系教学秘书处填写“临时调课单”,由系主任或教务处批准后,才能进行,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课。

  6、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每期结束后,由各教研室写出工作总结,同时拟定出下学期教学工作要点统一交到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汇总情况交系主任。各教研室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布置撰写相关教材教法及教学专题论文(教师个人每期至少交一篇)。

  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是我系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是在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

  1、制定教学文件

  教研室必须制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的章节 ,授课的内容、授课的形式、重点、难点,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按教学大纲、计划的要求实施课堂教学。

  2、搞好教学研究活动

  (1).进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法等方面的研讨,安排教学及科研任务,研究和编写教学资料等有关文件。

  (2).定期进行教学方法研究,交流教学体会,统一认识,总结教学经验。

  (3).组织和安排教师听课,有效开展评教工作,研究半期和期末教学检查。

  (4).拟定师资培训计划,检查教师进修情况。

  (5).以教改为中心,努力搞好教研活动;抓好教学环节管理(包括课堂常规、教学环节、考核方法等)。教研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活动要有中心内容和记录,对教师要进行考勤,并纳入计算教师工作量。

  3、做好新教师及新开课程教师的试讲工作。

  (1).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参加,进行考核试讲。

  (2).教研室应对考核试讲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意见,送系上审核,报学院备案。

  (3).为确保教学质量,应根据教师业务小平状况,选择性地作出任课安排。

  4、研室主任每学期召开二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做好工作。认真进行每学期的总结工作(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改进意见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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