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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出国研修项目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精神,现将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研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专业: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

  (二)选派规模

  200人(含访问学者、博士后及学生留学类别等)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访问学者还应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从事艺术教育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二)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的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限6个月及以内的研修申请。

  三、资助内容

  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报名说明

  申请人需在2014年3月20日-4月2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s://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湖南大学”。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说明

  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及顺序见《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请相关学院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填写打印《湖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附件2),于2014年4月3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12会议室),一览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通过OA报送给杨湘清老师。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 邹薇 88822785 [email protected]

  国家留学基金委:吴晓丽 010-66093959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1.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湖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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