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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教学会艺术教育研究会2014年常务理事会在中央院召开

  2014年10月31日下午,北京高教学会艺术教育研究会2014年常务理事会在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717会议室召开。来自北京电影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音乐学院7所艺术院校的领导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郭淑兰主持。本次会议中心议题是关于艺术院校《大学章程》制定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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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淑兰书记在欢迎词中提出本次会议议题及其重要意义。郭书记指出,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响应教育部的指示,高校通过制定《大学章程》来依法治校,贯彻中央精神,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在这个关键的历史时期,开这样一个会议正是适应了各艺术院校的现实需要。

  中国戏曲学院党委书记张凡、国交系主任于建刚,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王传亮、党委副书记迟行刚,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孙红培、党院办主任兼章程办公室主任潘承辉,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功强,中国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闫拓时、党院办副主任吴哲,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侯光明、党校办副主任高国庆,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郭淑兰等领导专家相继发言,介绍了各校《大学章程》制定的相关情况。其后,围绕着《大学章程》的制定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涉及章程与高等教育法、艺术院校招生、办学自主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学校发展长远规划、教师聘任机制、艺术成果转化、学费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最后,艺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电影学院侯光明书记讲话,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会后,与会者在1001音乐厅观摩了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学生表演的小型音乐会,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处处长王弢主持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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