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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2017年报考作品提交说明

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2017年报考作品提交说明

 

2017年报考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提交作品说明
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作品须有封面页,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封面页和作品内容中均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2.CD作品用记号笔在光碟上注明作品名称,光碟装入大信封中,大信封封皮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作品提交时间:所报考专业面试当天考生自行携带。
报考校区 报考院系 专业(招考方向) 提交作品说明
主校区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 1篇约2000字的音乐论文(一式七份)。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录音艺术 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一定曲式规模的MIDI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一份)或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3分钟,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一份)。
流行音乐作曲 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与一部器乐作品乐谱(一式七份)。
乐队指挥 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CD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合唱指挥 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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