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 级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 级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①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 章内容。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1)歌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 60 分钟):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3)面试:①钢琴演奏作品两首:自选车尔尼299 及以上程度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②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要求清唱)
③专业口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 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顺序。
注:2018 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将增加《钢琴曲写作》考试内容。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乐理 30%+视唱练耳 30%+四部和声写作 4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歌曲写作 45%+旋律写作 30%+面试 25%。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2.音乐设计与制作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 级考试大纲。
(2)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①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29 章内容。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设计与制作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1)歌曲写作(考试时间 90 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为全曲写出和弦标记。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 级考试大纲。
(3)乐器演奏两首: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使用伴奏)。
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吉他、低音吉他、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4)专业知识问答
参考书目:《中外音乐简史及名作赏析》田明俊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混音指南》RoeyIzhaki 著,雷伟译,中国邮电出版社。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础乐理 50%+四部和声写作 5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歌曲写作 40%+视唱练耳 30%+乐器演奏 20%+专业知识问答 10%。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设计与制作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