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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结果查询

  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结果查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规定、考生专业测试、文化测试及艺术团建团需要,按照文化测试合格方可参加专业测试排队规则给予认定,经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有82名同学取得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如有异议请速与我校联系,招生办公室电话:400-110-2882,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合格名单在我校公示结束后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最终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需要进行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省(区、市)的同学还需通过所在省(区、市)统一测试资格方可生效。

  获得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资格的学生须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或高水平艺术团单独批次填报我校,并享受以下政策:考生资格认定为优秀者,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区、市)重点本科控制线即予以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3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20分安排专业),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予以录取;测试等级为合格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区、市)重点本科控制线,可在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5分安排专业),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即予以录取。

  获得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出来后,如果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并且按照要求填报了我校志愿,必须在第一时间联系我校艺术与文化素质教育部,并将志愿表复印件,高考成绩传真到我校,以确保我校能够正常录取,避免疏漏。联系电话:025-84303672,传真:025-84315854。

  注:文化总分300,合格线150,文化成绩合格者参加专业认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志愿管理-详情-成绩查询”,查看本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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