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音乐学院第二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章程
一、总则
1、本竞赛的宗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之音乐教学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的发展,以推动音乐教师专业化的建设。
2、本竞赛的目的在于推动我院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积极学习音乐教育教学理论,自觉地提高音乐教学技能、音乐综合运用能力等复合型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缩短他们上岗后的适应期,帮助他们尽早成为优秀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故竞赛面向我院三、四年级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评奖是参与的结果,不是竞赛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主办:聊城大学音乐学院
承办:理论教研室
三、参赛对象
音乐学院在读三、四年级本科生
四、竞赛时间、内容与方式
竞赛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2:30
1.竞赛内容:
说课+试讲
2.竞赛方式与要求:
说课要求:
课题自选,要求10分钟内完成,脱稿完成。说课完毕后提交说课稿。
试讲要求:
课题与说课一致,准备15分钟的课堂授课片段展示,脱稿完成。试讲完毕后提交教案。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的试讲教案或说课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二)参赛时选手须准备所讲授课题的教材(所讲授歌曲的谱例)
(三)整个比赛过程必须脱稿完成。
(四)所有参赛选手试讲完毕后上交教案和说课稿。
六、奖励办法
(一)等次奖:各组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二)以上各奖项可空缺,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及评审情况对奖项进行调整。
七、报名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