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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温州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音乐类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3.英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一)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省

江苏省

其他省

60

4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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