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院校动态 >

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作曲。

  2.基本乐理。

  3.音乐听觉。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