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器演奏>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招考方向: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现代器乐打击乐演奏程度,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 8 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 响评判。
注 A.* 报考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 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 电子管风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报考爵士钢琴专业的考生,需考音阶与音型具体要求 请参看爵士专业,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1)巴赫:前奏曲 BWV 1006a。
(2)索尔:西班牙弗利亚变奏与小步舞曲
注: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招考方向
(1) 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大调音阶与爵士旋律小调音阶(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减音阶、变化(Alt.)
音阶与增音阶三种音阶的音型模进(背谱演奏)。
(2) 爵士小号:大调、和声与爵士旋律小调音阶与调式(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减和弦的音型模进(背谱演奏)。
爵士长号、爵士贝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
(3) 练习曲一首,相当程度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
注:A.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 5 分钟。
4、打击乐招考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注:A.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 7 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B.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专业复试
1、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 10 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响评判。试奏乐曲片段(交复试费时发视奏谱)
注:A.报考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 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电子管风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报考爵士钢琴专业 的考生,需考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1)维拉罗伯士:练习曲第三号
(2)巴里奥斯:大教堂第二、三乐章
(3)视奏(三升三降内,复试现场发谱)。
(4)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招考方向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两首均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试奏爵士乐曲一首(现场发谱,爵士管乐与爵士吉他需作即兴演奏)。
(4)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
注:A.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 5 分钟。
4、打击乐招考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4)可选择加试键盘类打击乐。
流行打击乐专业—— (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 曲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练习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注:A.以上打击乐专业复试均不带伴奏。
B.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 7 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C.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