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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项说明

渤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项说明

 

一、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列入招生

    2018年我校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招生,其中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发生变更

    1、2017年前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2018年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变更为: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2017年前录取分数仅供参考。

    2、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西洋弦乐(小提琴)考生。

 

三、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各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

1、按照山东省文件要求: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2、辽宁省、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与往年相同。

    (1)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2+专业课总分;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四、未尽事宜按《渤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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