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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报名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方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拟安排为两天的,学校将视最终报考人数及所需考试时长确定考试日期,若考试工作能够在一天结束,为缩短考期便于考生应考,初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后一天;复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前一天。

    (3)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3. 报名方式

    (1)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2)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须在音乐类专业初试网上报名时填报。

    (3)考试安排确认: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4)报考时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4. 报名考试费

   (1)各专业初试150/人,复试200/人。

   (2)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专业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初试需另交30/人报名费。

仅取得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或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名考试费为200/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区、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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