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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新疆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形式及内容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新疆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及内容

专业

招生类别

学制

科类

考试形式及内容

音乐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

兼招

l主专业: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

l副专业: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面试,满分 100分,占20%。

l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l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10%。

l舞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注:主、副专业不能相同;初、复试曲目不能相同,声乐唱法不限。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音乐表演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文理

兼招

l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三首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85%。

l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5%。

l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10%。

★注:考试暂为一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民考汉

本科四年

舞蹈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

兼招

l基本功:满分100分,占40%。

l舞蹈技术技巧:满分100分,占20%。

l舞蹈即兴与模仿:满分100分,占10%。

l舞蹈剧目:满分100分,占30%。

★注:舞蹈音乐自备:Mp3格式,优盘或CD。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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