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新疆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及内容
专业 |
招生类别 |
学制 |
科类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音乐学 |
民语言 |
预一本四 |
文理 兼招 |
l主专业: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 l副专业: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面试,满分 100分,占20%。 l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l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10%。 l舞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注:主、副专业不能相同;初、复试曲目不能相同,声乐唱法不限。 |
双语班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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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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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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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文理 兼招 |
l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三首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85%。 l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5%。 l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10%。 ★注:考试暂为一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
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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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民语言 |
预一本四 |
文理 兼招 |
l基本功:满分100分,占40%。 l舞蹈技术技巧:满分100分,占20%。 l舞蹈即兴与模仿:满分100分,占10%。 l舞蹈剧目:满分100分,占30%。 ★注:舞蹈音乐自备:Mp3格式,优盘或CD。 |
双语班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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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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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