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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认定与录取办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认定与录取办法

 

认定与录取

  (一)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确定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名单,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志愿。

  (三)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之一:

  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考生需达到上海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浙江省考生需达到浙江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注: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

  B档: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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