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呈团鱼形,腹部中空,头部正中开口,尾部盘绕,其状昂首缩尾,背部(敲击部位)呈斜坡形,两侧三角形,底部椭圆;木制棰,棰头橄榄形。
木鱼大小不一,音高不同。寺庙中使用的大型木鱼,正面圆径约40厘米,最大的达85厘米以上。
木鱼是外形酷似鱼头形状的一种木制品,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但是有记载的历史却比较晚。这种特殊的器物,并非只在寺庙中才能够见到。早在明清时期,木鱼就已经用于宫廷音乐、昆曲以及民间音乐的演奏。通常大木鱼用桑木或者椿木制作,最大的面径可以达到40厘米以上,发出的声音比较低。小木鱼一般用檀木或红木制作,发音较高。寺庙中使用的木鱼,大致分为两种:一种为圆形,另一种是长条形的。一般来说,圆形木鱼的规格多种多样,而长条形的木鱼大多在一米左右。
木鱼之名:关于木鱼
“木鱼”之名,最早见于唐代高僧怀海禅师所撰《敕修清规》之中:“木鱼,相传木鱼云,鱼昼夜常醒,刻木像形击之,所以警昏情也。”据此,木鱼当为佛门僧侣所创制,有警示僧众昼夜不忘修行之意。此前,相传木鱼的前身乃是一种称为“木扑”的简单木块,后才刻为鱼像,称作木鱼。因不入宫廷音乐,故历代正史不载。木鱼在佛教中常用以伴奏“梵吹”(宗教歌曲),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明代王圻《三才图会》载:“木鱼,刻木为鱼形,空其中,敲之有声。……今释氏之赞梵吹皆用之。”明代以来,流行于民间,用于说唱木鱼歌和昆曲伴奏。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载,当时剧场里所用的乐器中就有木鱼。后来又逐渐在歌舞伴奏和器乐合奏中应用。目前,木鱼除在佛教、道教音乐使用外,还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器乐合奏和乐队中。
木鱼歌:中国南方弹词系统的曲种。又称摸鱼歌。流行于广东地区。起源于明末,清代以后兴盛。屈大均《广东新语》曾记载其演出盛况。早期木鱼歌都是随编随唱,后来才记录曲词,辗转传抄,或刻印传唱。这种抄本或刻本,名为木鱼书。#p#分页标题#e#
木鱼歌虽属弹词系统的曲种,但与苏州弹词不同,没有开篇、诗、词、套数和说白。以后受粤曲、南音和龙舟歌的影响,始插以说白。演唱时用二胡、古筝、琵琶、三弦伴奏,也可用竹板击节。曲调分“正腔”和“苦喉”两种。前者爽朗明快,欢乐喜悦;后者沉郁悲恻,哀怨缠绵。
演奏时,大团鱼形木鱼需置于地面上,小圆鱼形木鱼则用左手托持,右手执棰头呈橄榄形的木棰敲击,发音短促,音色清脆洪亮,是富有特色的节奏乐器。常用于戏剧、曲艺伴奏、器乐合奏、民族乐队和宗教音乐中。木鱼在戏剧中,用于昆曲、京剧、晋剧(山西中路梆子)和藏戏等剧种的伴奏。广东音乐使用的是长鱼形木鱼,在合奏中有时要使用大小两个木鱼,大木鱼发低音,小木鱼发高音。在江南丝竹、苏南吹汀、浙东吹打、河北吹歌等民间器乐合奏中,多应用小团鱼形木鱼,它常与鼓板一起配合使用,以鼓板击重拍,用小木鱼击轻拍。在十番锣鼓、福州十番、闽南十音、福建南音等器乐合奏中,小木鱼是不可缺少的乐器,除用以敲击轻拍外,还将它所发之音,视为主要音色之一。在民族乐队中,常备有音高不同、数量不等的整套团鱼形木鱼,它们按五声、七声音阶或十二平均律编排成套,多用于配合轻快活泼的曲调,有时也用以敲出简短的独奏乐句,还可用来模仿战马奔驰的音响效果。在佛教、道教音乐中,木鱼既是法器,又是离不开的节奏乐器。团鱼形木鱼还在曲艺木鱼歌中应用。木鱼歌又称唱木鱼或木鱼书,是节奏自由的吟诵体说唱,过去多由家庭妇女用广州方言表演,唱时不用吹、拉、弹等乐器伴奏,只用木鱼击之以为节拍。这种民间说唱形式始于明代,广泛流传于广东省广州、南海、番禺、顺德等地。木鱼歌的唱腔后被粤剧吸收为唱腔的—种。长篇曲目有《花笺记》,《荷花史》等,短篇曲目有《琵琶上路》、《楼台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