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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演奏右手八法要略

  “打”

  动作:“名指向身弹入曰“打”。名指微屈根节,竖直中、末二节,指头着弦,由根节运动与“勾”微有不同,多用于一、二弦”(顾梅羹《琴学备要》)。

  手势:“中指伸直,高于名指,食指稍微低于中指,大指伸直中、末两节,虎口前开后合,与食指作八字形。除名指外,各指指尖都略向上。”《琴学备要》中对这个手势还有这样一个要求:“名指末节最难坚劲,必需练习的推摇不动为妙。” 《太古遗音•手势图》称其为“商羊鼓舞势”其兴词曰:“有鸟独足,灵而知雨;天欲滂沱,奋翼鼓舞;屈名指以临弦,象其行之踽踽”

  出音:出音宜轻,要有金石之声(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要领: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看出“打”这个指法是名指微屈根节,竖直中、末二节(而“勾”是竖直末节)。要注意用指的力度,他的下指比“勾”要坚决,出音比“勾” 也要轻些。“有误认‘打’字之意,将名指著力打弦,可发一嗷”(《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阐微》)。

  “打”这个指法在明代以后的琴谱中逐渐被“勾”所代替。那是因为名指的运动较难得力,不如中指灵动的缘故,所以避难就易地将其替代了。汪孟舒在《烏絲欄指法釋》中引杨田说:“打,中、名指向下打一弦著面,二指通用。二指,食指也。”《大全诸家释指》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古谱食、中、名向内發弦,均谓打。故谱难晓,近谱分指主之,殊为要当。”这说明在古谱中“打”是食、中、名三指均可的,并不局限于名指一指。这就为明代以后的琴谱中逐渐以“勾”代“打”找到了依据。后来虽然通用,但是,由于“勾”和“打”在出音的轻重上存在着差别,所以我认为,今人创作琴曲,如果能根据内容情感的轻重需要,和旋律音用指的顺从,把“勾”和“打”分开使用,仍可谓是妥善的办法。

  “摘”

  动作:名指向徽弹出曰“摘”,名指屈曲中节,竖直末节,用甲背向外出弦,运动也在根节,需要伶俐。其运动在臂、腕助末节劲挺之力(顾梅羹《琴学备要》)。

  手势:食、中二指并拢略俯,大指稍曲中、末二节虎口略开,禁指伸直而微翘。兴词与“打”同。

  出音:“摘”是一个纯甲音,出音要“取其音活,打摘宜轻弹如抹挑” (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要领:“摘”这个指法关键是右手名指中、末二节要用的伶俐。触弦时要中锋弹出,出音不可以太刚烈。在《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阐微》中要求“摘必伶俐,其指末节当以软劲为竗。须习练乃得。”

  打、摘多用于一二弦与擘、托相应。有一说在弹打、摘时可用大指抵住六弦或七弦以方便出音。但是在大多数的琴书谱集中并未作这样的要求。若究其原因,如要抵住六絃或七絃的话,势必要再作提腕的动作,反而又增添了麻烦。所以还是以不抵为好。“打”也是自然落在次絃之上,为“摘”作好了准备,我们可以根据谱字的需要,就势“摘”出即可。

  “擘”

  动作:大指向身弹入曰“擘”。将大指倒竖,微屈末节,大指倒竖之时,肘亦微微上抬。其运动在大指末节,宜微用腕力,甲尖着弦而入。清初孙沚亭指法说“擘”:“掌爪间有破竹分张之势”是形容的十分贴切的。

  手势:肘张、臂平、腕曲、掌俯,大指倒竖,虎口微开,中、末二节微弯,食、中、名三指平直,中指中、末二节稍低于食、名二指,禁指伸直,又稍高于名指。各指指缝微开势如鹤翅初张,竦体孤立,有临风鼓舞之态。(顾梅羹《琴学备要》)《太古遗音•手势图》将“擘”和“托”的手势名为“風驚鹤舞势”。原兴词曰: “萬竅怒號,有鹤在梁,竦体孤立,将翱将翔;忽一鳴而驚人,声凄厲以弥長”。

  出音:音取纯甲。出音须坚实有力,又要有用力而不觉的形态为妙。

  要领:大指指力本来就很强,坚实有力的音响不难做到,但是注意不能太过。用力不可太猛,太猛则浊俗燥烈了。在用“擘”这个指法时,可将中指轻抵于外弦上。如“擘”七弦,则中指置于二弦上,“擘”六弦,中指置于一弦上。“托”法,也可这样使用。这样就更加便顺了。

  “托”

  动作:大指向徽弹出曰“托”。将大指倒竖,虎口全开,大指指节伸直,指须靠絃,使絃从指面经甲尖向岳而出。其运动在大指末节,并要用腕力配合。

  手势:肘张、臂平、腕曲、掌俯,大指倒竖,张开虎口。其手势和兴词与“擘”相同

  出音:“托”是半肉半甲音。则全和尚的指法中说:“须向岳,则声雅壮”,出音以雅、壮为美。

  要领:“托”不能只用纯甲,应该是半肉半甲。大指不可仰天向上托弦,托出时应向着岳山的方向托出。在唐代陈拙的指法中有这样一段话:“凡‘擘’(古谱中“擘”、“托”方向于今相反)尤贵用肉,当斜指、使弦自使指面上过‘擘’出向岳。”

  元代以前在古谱中的“擘”、“托”和现今的“擘”、“托”方向正好相反。《太音大全集•手势图》曰:“甲肉相半向外出絃曰‘擘’,向内入絃曰‘托’。”显然古谱中的“擘”是现在“托”的手法;“托”是现在“擘”的手法。这个变化在元代吴澄的《琴言十则》指法里就已经出现了。明代的诸家琴书谱集之中有用“古法”的,也有用“今法”的。近现代基本上已经全部使用“今法”了。明白了古今“擘”、“托”相反对于我们今后演奏古谱或打谱都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是宋、元以前的古谱,“擘”、“托”仍需按照古法弹,指法方可顺从。

  大家也许注意到,许多琴书谱集之中,除了指法之外,还配有手势图说。如田紫芝的《太古遗音》、蒋克谦的《琴书大全》、顾梅羹教授的《琴学备要》等等。为什么这些琴书谱集都这样注重手势呢?因为正确的指法手势在古琴的演奏中“不仅是有关外表上的美观,而且是直接影响行气的通塞,使力的张弛,运指的灵笨,取音的美恶” (顾梅羹《琴学备要》)。演奏时不光给听者以听觉上的享受,同时还要给人们以视觉上的美感。隋唐之际的大琴家赵耶利就曾说道:“弹琴两手必须相跗,如双鸾对舞,两凤同翔。要在跗弦作势,不在声外摇指”(见赵惟则《弹琴法》)。因此,指法手势的美观性和正确性是同样重要的。所以在写每个指法时,我都将手势作为单独的一项列出,也是希望能够引起初学者的注意。

  在了解了右手八法的要领之后,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这八个指法在琴的什么位置下指着絃比较合适呢?在唐陈拙的指法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指分远近:下指取声,须分中、平、远、近。如使平声者,擘托齐撮离岳三寸许;勾剔打摘一徽上下用。……” 因为在絃上不同的位置下指,所得到的音色也是有所不同的。近岳山下指,则出音有金石之声;在徽附近下指,则出音圆润而含蓄。我们演奏时可根据琴曲所表达的内容情感的需要,而自然处理。

  《太古遗音》上有这样两句话:“左手吟猱绰注,右手轻重疾徐。”右手八法下指出音自然是要分轻、重、疾、徐的。先说轻、重,一般来讲抹、挑轻,勾、剔重;打、摘轻,擘、托重。在一二弦欲轻,则用打摘;欲重,则用勾剔。在三四五弦欲轻,则用抹挑;欲重,则用勾剔。在六七弦欲轻,则用抹挑;欲重,则用擘托。再说疾徐,疾徐者,快慢节奏是也。彭祉卿在《桐心閣指法析微》中这样讲述指法的疾徐:“凡独用者徐,並用者急。勾剔擘托並用者稍徐,抹挑打摘並用者最急。” 我们不妨看一下名曲《渔樵问答》的第一段,已是非常能够说明问题的。汪孟舒的《烏絲欄指法釋》中引则全和尚指法:“……勾在次弦上住,令声雄壮。此声多是一句之分声也。又因勾而有剔,且分缓急。”则全和尚这里讲的“勾”就是一句的句读。这从《渔樵问答》的第一段中也不难看出,凡是散音独用的“勾”或者 “挑”都起到了句读的作用。所以,对于右手八法的出音若能分清轻重疾徐,这对我们演奏好琴曲,对表达情感的艺术处理都是有莫大的帮助的。

  也许大家注意到了古今指法之中有的有些相悖,各家各派所用指法也是大同之中常有小异。那么如何才能够处理好这些相悖或不同呢?这就要看这些指法是用在什么曲子上了,在研习一首琴曲之前,我们应该先大致了解这是什么时代的创作,是什么派别的传谱。若是弹唐宋以前的古谱,一定要用古指法,如《神奇秘谱》本《酒狂》最后一段中的两个“擘”就不能按照现在的“擘”法来弹,仍应按古法的“擘”来处理。弹某个派别的琴曲,当然要用这个派别的指法,近世所传各家琴谱卷首无不载有指法说明,只有按照他的指法按弹,这样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自然也就音从字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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