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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教学对幼儿音乐审美情感体验影响的实践研究

  原则:

  1、 情感陶冶原则

  艺术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健康的、积极的艺术教育,对人的情感有动力作用。因此,我们应选择优秀的、健康的艺术作品去感染、熏陶幼儿,充分发挥艺术的情感陶冶作用。如《歌声与微笑》、《小猫钓鱼》等都是很优美、健康,幼儿又喜爱的曲目。在这以美感人、以情动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发展了幼儿的艺术感受力、体验力和表现力。

  2、 游戏性原则

  幼儿期是游戏期。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游戏也是一种学习,它是一种更重要、更适宜的学习。德国“幼儿园之父”福禄倍尔说:“儿童早期的各种游戏,是一切未来生活的胚芽。”幼儿最自然的活动方式就是生动活泼的游戏。由于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看不见、摸不着,幼儿年龄又小,控制力弱,思维具体形象,所以对声音的强弱、快慢、高低等抽象概念是不理解的。因此必须把音乐同他们的生活、玩溶为一体,通过唱唱跳跳、动动玩玩的游戏活动轻松愉快地学习。如:一些枯燥乏味的音阶练习,我们可以通过身体动作(拍手、拍腿、跺脚等)感受音的强弱;以爬山、走楼梯的游戏做上行下行的练习,感知音的高低。再如《卖报歌》的教学,设置一些情境,提供一些道具(报纸、书包、帽子等),引导幼儿进行歌表演。因此,我们说音乐又是一门表演艺术,只有在活动中直接地、亲身地体验音乐,感知音乐的力度、速度、节奏、音色等,幼儿才能获得相应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3、 方向性原则

  这是实现艺术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要为幼儿选取积极向上的、美好的东西作为艺术教育的内容,教育幼儿、感染幼儿,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4、 发展性原则

  这是指艺术教育活动中应着眼于促进幼儿得到全面发展的目的。其中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活动应适应幼儿的发展水平,所提出的要求要以幼儿身心发展的成熟度为基础的。二是活动应体现早期教育的特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以具体形象、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促进幼儿尽快获得发展。让幼儿跳一跳,够得着;动一动,能成功。

  一、 课题的提出

  音乐是世界的语言,优美的音乐能给人诉之不尽的意蕴和审美感觉,给人美的享受,心灵的震撼,灵魂的洗涤。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的第一位音乐教育家孔子,就把音乐摆在六门课程(礼、乐、射、书、数、御)中,而且是第二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童年,就如同不可缺少的游戏和童话一样,也不可缺少音乐。可见,音乐教育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器乐审美艺术活动已与现代文明联系起来,人们不单纯追求物质文明的享受,而更注重精神文明的享受。古筝这种乐器以其悠远绵长、高山流水的特色更是倾倒了无数热爱音乐的人们,他们想方设法去了解、学习、感受、体验……因此,古筝这门器乐艺术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家长和孩子们都争相学习。

  但是,我们现在的器乐艺术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注重技能、演奏训练,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过于强调艺术和认识的道德教育功能,忽视其审美教育特征;注重艺术教育的普遍性,忽视其特殊性……因此,在古筝教学中,我对幼儿的音乐审美情感体验进行实践研究,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发展幼儿全面的思维,开发幼儿潜在的形象思维,培养健康丰富的情感世界,促进幼儿个性的发展。

  二、 课题的界定

  古筝教学:是指引导幼儿欣赏古筝乐曲,演奏乐曲,从中获得音乐认知、审美感知、审美情感与表现、技能发展以及音乐语汇积累和再生的教学。

  音乐审美情感体验:是对思维认知活动结果所引起的情绪活动的综合体验的表述,是对音乐美的品位的体验,它与一般的音乐欣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首先是对审美知觉对象——音乐自身的感知和把握。

  三、 研究要点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的有关艺术领域的要求,以古筝教学为中心,了解幼儿艺术心理发展的需求,创设良好的、宽松和谐的环境,感知倾听优美的乐曲,引导幼儿自主地参与艺术活动,发挥其艺术才能和审美能力,培养幼儿初步的艺术修养和兴趣,有良好的情感体验、坚持性、自制力等意志品质,发展幼儿健全的智力和人格。

  四、 研究目标

  1、 喜欢参加古筝活动,体验弹奏古筝的乐趣。

  2、 能坚持较刻苦地学习演奏技能,有一定的学习毅力。

  3、 有大胆主动地表现音乐的兴趣和信心,有稳定的音乐兴趣。

  4、 在活动中能主动地与人交往、合作,体验其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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