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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简章

  (四)测试办法

  1.声乐类:①考生准备歌曲2首,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歌曲进行演唱(自备伴奏);②视唱简谱片段。

  2.舞蹈类:①展示1个舞蹈剧目或舞蹈片段(表演限时6分钟);②基本功展示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3.器乐类:考生准备1至2首器乐曲目,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曲目进行演奏

  4.戏剧(含主持)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1个。

  测试要求:舞蹈、器乐类和戏剧(含主持)类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物品。

  专业技能特长

  (一)报考条件(具备其一):①在初、高中阶段(含三校及与初、高中相当阶段)参加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省级获三等奖(含)以上,国家级获优胜奖(含)以上者(以证书原件或红头文件为准);②在初、高中阶段(含三校及与初、高中相当阶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测试办法: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技能特长生考试,考试以专业技能为主,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认定。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9:30—14:00。

  (二)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手续办理: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交考试费100元/生。

  六、录取办法

  经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鉴定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预录取。

  七、预录取结果公示

  预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3月25日-29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八、录取通知书领取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4月11日-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进行录取注册确认,领取通知书,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

  九、其它说明

  未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于2013年3月29日16点前到学院招就处领取准考证,不再收取考试费。

  十、监督机制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23-61879222。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s://www.cqipc.net

  电话:023—61879051、61879050

  传真:023-6187900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十二、本简章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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