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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2014年暑假报名简章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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