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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管和吹律方法

  律管和吹律方法

  陈正生

  音律学是我国特有的一门艺术科学。音律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涉及律制的生律方法,同时还涉及黄钟等十二律的绝对音高,这以《虞书》“同律度量衡”的记载为证。“同律度量衡”虽然说的是律对度量衡的规定,实际上度量衡也从长度和容积上规定了律(黄钟)的音高。尽管古代音律研究用的是管还是弦至今尚有争议,但是把长9寸、径3分之管吹出的音高定为黄钟正律的看法则是一致的。

  律管的质地,有用竹子做的,如《吕氏春秋》伶伦所制之律和江陵楚墓发掘出来的竹质律管残片;有玉制的,如玉律;有青铜制的,如残存下来王莽当政那年(公元9年)制作的无射残管。都证实它是一支两端通洞的细长管子。那么此管是闭管还是开管?认定古代律管为开管的不乏其人,明代音律学家朱载堉 就是。他在《律学新说》中就举伶伦作律时“取竹原薄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作为律管自古便是开管的例证。但是这种管子吹时掩没底端便是标准闭管。

  要弄清这种管子是开管还是闭管,首先要弄清吹律方法。律管的吹奏方法,朱载堉在《律学新说·吹律第八》中说得很清楚,持管要端直,空围不可以口唇掩之。这样吹奏的结果是,由于管端校正量很稳定,故而当管长、管径一固定,在一定温度下吹出的音高就十分稳定。但是用上述方法吹律时,若不掩住末端使它成闭管,别说稳定的音高,连乐音也吹不出来。当然,此时若以口唇掩住管端的部分空围,末端不掩成闭管也能吹响,但是吹出的声音不仅压抑,且每次吹出的音高很难一致,从而推动了定律(获取稳定音高)的作用。

  开管律管也是有的,朱载堉设计的36支异径律管就是。他在《律学新说》中写道:吹律时“慎勿掩其下端,掩其下端则非本律声矣。”可见把朱载堉的异径律管当闭管研究不合朱载靖的本意。为了保证既当作开管,吹律时口唇又不掩住管端空围,朱载堉便在管端开了个一分七厘六的豁口。朱载堉也承认这种开管比闭管难吹,“能吹响者十无一二。”

  由此可知,无论是闭管律管还是朱载堉所设计的开管律管,其吹律方法相同,但同吹箫方法迥异。此外,即使同一支箫笛,它的音高因吹奏方法的不同而有明显差异,但终究不及律管的音高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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