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