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是因为学生盲目相信老师,对老师所教的内容缺乏辨别能力和选择性。笔者在古筝专业教学中就遇到过这样的学生,该生在附中期间曾另外师从于北京某名牌音乐学院的一位老师,这位老师所教授的右手技法中“四点”(套指)弹奏方法主要是由大臂带动发力,这与该生原来弹奏“四点”所用的右手指关节直接发力的方法是截然不同的。但是这个学生为了能考入该音乐学院,还是坚持去北京上课。笔者就在他去北京求学的过程中发现,他在平时的专业学习中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改方法”上了,并且是在他无法分辨南北方两种弹奏方法、客观地认清两种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时,他的心里已经形成北方方法科学的思维定式。这是由于学生盲目相信名牌音乐院校,盲目相信名牌音乐院校的老师所造成的。
这一方面说明有的学生在主观上对于弹奏方法的运用存在着认识误区,他们并没意识到不同的音乐表现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演奏,而是老师教授哪种弹奏方法,自己就学哪种方法。认为越接近老师的方法就越好,并且还认为老师教的这种弹奏方法就像“万能钥匙”,任何乐曲都适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各音乐院校的专业古筝教学太个性化,因为学生为了考学,必须得迎合其要报考院校的“模式”要求,这种要求往往不是体现在对音乐作品艺术的处理和整体的表现上,而更多的是在个性化的技术方法上。前面所举例的《广陵散》快板部分显然就应该以用指关节直接发力的弹奏方法为主,如用手臂带动就会使指尖的灵敏性较弱,音显得较笨拙、不灵巧,颗粒性和弹性不够。《广陵散》这样雄放豪迈的乐曲尚且这样,更何况像《寒鸦戏水》等南派的传统筝曲,追求的是“轻、巧、细、雅”的风格,就更需要用手指直接发力的弹奏方法。如果教师习惯用大臂带动手指的弹奏方法,并用此方法教授学生去演奏轻柔典雅的南方音乐,或者对雄壮粗犷的乐曲只习惯用指尖直接发力去演奏和教学,音乐的内容就不能被很好地表现出来。这种不同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师对弹奏方法的不同要求经常使得学生感到无所适从,如果不从认识上予以澄清,则会增加其专业学习的盲目性。可悲的是,有的学生即使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所在,但为了考学,还是不得不用新学的弹奏方法去替代原来的弹奏方法。
其实,造成这种古筝专业教学怪现象的主要因素应该还是在教师身上。
有些教师没有正确认清弹奏方法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也没有摆正技术手段和艺术目的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也不从音乐表现的角度去选择弹奏方法,而是唯技术而技术、唯方法而方法。应该看到,技术、方法在学生打基础的初、中级阶段是很重要、很必要的,但是当学生的弹奏水平达到一定高度后,教学的重心仍然没有发生转移,继续停留在技术层面,这样的教学是误人子弟的。
造成这种怪现象有三种情况。
其一,有些教师认为自己的古筝演奏水平已达到一定高度,自己的弹奏方法能更好地表现音乐,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于是让学生完全接受他的方法,即使学生原来的弹奏方法并没有问题,只是不同于自己所用的那种方法。有些教师甚至很盲目,或太过“自信”,一定要把学生教得和自己一模一样,似乎这样才是成功的。
这实际上涉及到弹奏方法的共性和个性的问题。所谓的“方法”在《现代汉语辞典》上是这样被定义的:方法,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程序等 。推而广之,古筝专业的弹奏方法应该就是解决古筝弹奏、演奏等问题的门路。而音乐表演专业演奏的共性化方法应该是,符合生物运动力学原理和乐器振动发声原理等规律的普遍性的方法。它是技术技巧的基础,离开它,其他一切技术上的因素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个性化的演奏方法是演奏者的技术方法在符合科学的普遍性的弹奏方法(即:符合规律性)基础上的富有创造性的独特方法。它必然受到各人生理、心理、地域特点等诸方面的影响。比如国际一流的钢琴演奏家霍洛维茨的演奏就极具个性,他弹奏的手形并非学院派要求的那样,手指自然下垂呈鹰爪状,而是手指全部伸展在键盘上,整个手趴在琴上弹奏。认为霍洛维茨这种个性化的弹奏方法应该正是符合了他自身的特点,并且对于他来说比其他传统意义上要求的方法能更好地表现音乐,否则他也不可能成为世界公认的钢琴大师。但是,他是否会教学生们也用其方法弹奏呢?我们是否看到一流大师的演奏方法,就去“东施效颦”式地模仿、教授呢?
其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准确地认识、教授弹奏方法。这里说的“准确”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教师应该准确地认识学生,因材施教。在初、中级阶段,教学应该是以教授共性的方法(即符合乐器本身特性及生物运动力学规律的方法)为主。此外,学生作为个体,他们又是各具个人心理与生理特点。因此,教学中又不能忽视。比如学生手指较长,可古筝教师却按照自己的条件,认为弹奏时手应成弧形,手指应尽可能地向内弯曲,但这种方法对于手指较长的学生来说反而会影响手的灵活性,不利于弹奏。因此,限于手自然的生理条件就不能让学生和老师的弹奏方法一模一样。教师对于学生演奏技术方法的教授应有其一定的规范性(共性要求),也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个性要求)。二是指教师教学过程中对于弹奏方法的选择与应用,应该从音乐的角度出发。弹奏方法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它总是以表现音乐为主旨的,这样技术方法的运用才有其价值。正像霍夫曼在《论钢琴演奏》中写道:“技巧好像放在抽屉里的工具,精明的艺术家会在恰当的时候,为了正确的目的从中取出他所需要的工具。仅仅拥有这些工具是毫无意义的,什么时候和怎样去应用这些工具的那些艺术直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