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泛音调弦法
常见到一些古筝演奏者调弦不得要领和马虎从事的现象。其结果是各弦八度之间调得很协和,而各音级之间的关系却显得混乱,使得演奏的音乐由于音不准而大为逊色。原因是古筝演奏者大都依仗自己的音准感觉来调试各弦音高,而没有一个以音律理论为依据的调弦方法。
这里介绍的古筝泛音调弦法,是参照古琴的泛音调弦法而设计的。
乐器上各弦音高往往是由某一律制来匡定的。最常见的律制有三分损益律(以下简称“三分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三分律”是我国传统音乐中使用最多的律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这个律制的名称和生律方法的记载,数千年来的古筝演奏自然也是使用的这个律制。
纯律在我国古代音乐史上,至少在1400年之前的南朝时就开始使用了,但它仅在早期的古琴上使用。纯律是一种最为接近自然发音原理,人为因素较少的律制,它的音程最为自然、和谐。由于较少用它,对于听惯三分律的人来说,也会觉得有些地方不顺耳,它的四度音程la -le较宽,而五度音程le-la又较窄。
十二平均律是律学家发明的,是人为的律制。它的最大优点在于转调方便,因而使用广泛。但十二平均律不仅调弦方法复杂困难,而且由于它的音高不符合物体振动自然发声的规律,所以它是这三种律制中各音高关系最不悦耳的律制。作为以五声音阶定弦的单一调性为主的古筝来说,应少用或不用十二平均律为好。
古筝的调弦应主要采用三分律,有兴趣的演奏者也可以试用纯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