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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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考级简章

  一、宗旨: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美育、开发智力、规范业余琵琶教育。
  二、组织:由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聘请持有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考官资格证书的琵琶教育家、演奏家负责考级评审工作。
  三、级别:本考级定为十个级别,考级曲目由考级委员会提前五个月颁布。
  四、考级曲目:

一级 练习七(89页) 一分钱 铃儿响叮当 六级 练习九(90页) 飞花点翠 赶花会
二级 练习四(27页) 采茶扑蝶 紫竹调 七级 练习四十三(128页)天山之春 新翻羽调绿腰
三级 练习四(58页) 放风筝 马车夫舞曲 八级 野蜂飞舞 江南三月 渭水情
四级 练习六(65页) 阳春白雪 京剧曲牌联奏 九级 霸王卸甲 春雨
五级 练习三十七(103页) 倒垂帘 梅花三弄 十级 诉 天鹅


  要求:1、一级至八级第一首为必弹曲目,后二首可自选一首。九级至十级自选一首。
  2、严格按乐谱所规定的节奏、速度、技术要求演奏,并注意音色、表演、完整和熟练。
  3、报考者可参阅所规定的一级至十级曲目内容申报考试级别。
  五、加试:四级至六级加试视奏,视奏分记入总分内。(加试时间为10月份和考级同时)。视奏范围:四级:D、G。五级:D、G、C、F。六级:D、G、C、F、A。(五级、六级含临时升降音)。
  六、报名与考试:
  1、为保证考生演奏水平,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循序渐进,不宜跳级。
  2、考生交本人一寸报名照二张、清楚完整地填写报名单各项内容、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予办理换级或退款。
  3、报名收费;收费标准按文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教科发[2003]52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考级费 55元 70元 80元 90元 100元 110元 130元 140元 150元 160元
视奏费 - - - 30元 30元 30元 - - - -

  4、报名地点:知音琴行(金陵东路363号,福建南路口。)
  报名时间:6月24日(周二)。25日(周三)。26日(周四)。上午9:00---12:00。
  联系人:任俊电话:65040293。
  5、考试日期: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试地址:另行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规定时间赴考埸应考,对违反本章规定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者按报考级别演奏曲目,合格者颁发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每本15元(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未通过考级者将发给专家的考评意见,使考生得到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
  八、颁证时间:2008年11月底。  
  
  
  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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