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为积极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今年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收项目
体育: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等项目。
艺术:音乐、美术。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需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按要求先向市教育局提出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的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向社会公示后才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各相关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28日前;报送地点: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以下简称体卫艺科)。
2、我市2012年至2015年度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市鄂南高中、赤壁市第一中学、咸安区青龙山高中、通城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6%(项目不超过三个),市级示范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4%(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项目不超过2个)。
3、省、市级示范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4%,其他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
4、由于2013年各校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参照2012年实际招生计划总数(由市考试院提供)按比例要求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体育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个人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者;
(2)获得县级比赛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者;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无先天性心脏疾患。
3、报考篮球体育特长生,其身高:男生达175厘米、女生达160厘米以上。
(三)艺术特长生。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各项比赛二等奖以上者。
(2)获得县级各项比赛二等奖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