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与资格认定
(一)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考试均分为“资格初试”和“专业复试”。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考试内容、评分标准于一周前进行网络公示。
(二)参加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考试“资格初试”合格,获得初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参加高中学校组织实施“专业复试”。初试按不超过高中学校具体招生人数的1:2的比例划分合格线,于4月24日前进行网络公示,认定复试资格。高中学校按不超过学校具体招生人数的1:1.2的人数确定具体特长生招生对象。
(四)学校于5月20日前将在专业复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名单报市招办及市教育局体卫艺处,5月30日前由市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在市招考网上进行网络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均不能作为特长生资格录取,市招办一律不予投档,高中校也不得以特长生录取。
六、录取工作
在专业复试中测试成绩合格,经市招办公示无异议且参加了当年的中考考生,市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下列规定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一)体育特长生
1.专业复试成绩合格,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2. 资格初试、专业复试成绩均为优秀,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10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3.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或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冠军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二名且经专家认定与行政审核属于优秀苗子,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其是否录取。
(二)艺术特长生
专业复试成绩合格,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专业复试成绩优秀,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七、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丁伟明
副组长:戴春华 王定新 常仁飞
成 员:严维铭 袁建萍 戚宝华 甘亦农 汪天立
汤 煜 吴近贤 朱志平 姚水虎 芮火才
张世善 卞优文 李 明 叶 舟 金 辉
2.考务机构
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