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工作要求
1.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要成立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研究、决定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建立专家评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等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制定科学严密的测评标准。
3.纪检监察小组须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具体操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组织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进行通报批评,如有违法乱纪的,将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4.考试采用封闭式考试,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考试考试期间强化岗位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标志。作按规则进行规范操作,场地、器材、设施要严格检查审定。
5.特长生考生应在体检后参加考试,学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虚报疾病,也不隐瞒疾病。
6.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现场的运动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的监督。
7.初中学校要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初试和复试,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努力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2013年常州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与复试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