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考级资讯 >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云南考区2013年暑期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四)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五)古筝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六)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