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院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科,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姚老师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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